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盖什么章

捐赠 · 2024-05-06 13:18:17

1. 盖章单位:
由捐赠人所属单位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规定会计科目核算的盖章单位加盖公章。
对于个人捐赠,由捐赠人本人签名或盖章。
2. 盖章位置:
盖章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的指定盖章区域内。
一般位于票据右上角或右下角。
3. 盖章内容:
公章(或个人签名)
捐赠人单位名称(或个人姓名)
4. 盖章要求:
印章清晰、完整,不得涂改或模糊。
盖章单位(或个人)与捐赠人一致。
公章必须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印鉴。
注意事项:
《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》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发行,不得自行伪造或变造。
捐赠人应妥善保管《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》,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
捐赠金额不得高于应纳税所得额的 12%。
捐赠人如需税前扣除,应在年度税收申报时一并申报,并附上《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》复印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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