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

作者:始叔梅 | 发布日期:2024-05-07 00:20:04


1、收到货币性捐赠的,会计处理如下:借:银行存款/存货现金贷:营业外收入-捐赠利润2、收到非货币性捐赠的,会计处理为:具体如下:原材料/存货产品/固定资产/无形资产贷款:营业外收入-捐赠利润捐赠收据是指企业接受境内外地方政府、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的各类固定资产。

捐赠收据会计处理:货币资金捐赠:借:存货现金、银行存款,贷:营业外收入,捐赠收据:借:原材料、存货、固定资产等,借:缴纳的税费-当公司收到其他公司的捐赠时,必须根据捐赠物品或币种的不同,进行不同的录入。

捐赠收款的会计处理:借:原材料等(根据捐赠物品的确认价值)已缴纳税款-已缴纳增值税(进项税额)贷:销售对外收入(根据捐赠金额而定)1、捐赠人提供相应证明的,捐赠标明的金额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捐赠,包括代金券及相关税费作为预订金额。